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初中、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现将政策规定和我校实施方案介绍给您。
附:
泾县二中关于做好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有关政策,我省设立寄宿学生贫困生助学金,资助范围是我校全体在校生
二、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方法及步骤
1、受助对象:我校初中在校生。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每学期按125天计。
3、评定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优先认定条件
(1)建档立卡扶贫户;
(2)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3)孤残学生;
(4)烈士子女;
(5)大病大灾家庭;
(6)其他经济困难寄宿生;
5、评定方法及程序
(1)、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向学校提交《泾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资助名单上报县资助中心。
学校为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建立了专门的资助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全心全意为困难学生提供服务。欢迎各位家长对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咨询电话:18056330312 施老师 13856372195 向老师
泾县第二中学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