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专升本、对口本科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通知
皖教发〔2017〕2号
各省属普通高校、有关成人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2017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专升本、对口本科及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各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各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编制了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共安排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5805人,本科对口升学招生计划4700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00011人。现将有关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7年有关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组织好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录取等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招生院校要设立专门咨询平台, 及时回应社会及考生咨询。要在校园网主页显著位置开辟有关招生专栏,宣传招生政策,发布经教育厅审核备案过的招生章程,发布本校招生问答等。
三、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招生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纪检部门要全程介入,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保证招生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