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春季督查的通知
教民生〔2017〕 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为认真落实《宣城市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教民生〔2017〕9号),推进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使用的管理,根据《宣城市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要点》(教民生〔2017〕3号)工作安排,决定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制度建设情况。公用经费、国家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校舍维修改造等相关制度的制定与修定。
2、政策落实情况: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覆盖,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本级资金安排,公用经费的分配,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子系统录入,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台账,城市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资助),收费政策执行等。
3、资金管理情况。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收支管理,学校“三栏”公示,民主理财开展,会计制度核算等。
4、宣传与信息情况。宣传工作开展、信息报送、信息公示等。
5、监督检查情况。各县市区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开学收费检查、常规巡查等)。
二、督查方式
1、随机抽查一所小学和一所初中。主要查阅2017年1-4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资料和学校财务账目;2016年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资料。
2、查阅资料。2016年义保资料整理归档和2017年1-4月义保资料,含学校是否收齐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贫手册》(或复印件)和扶贫部门证明,并严格按照市教体局《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幼儿)受助信息填入<扶贫手册>的紧急通知》(教内电〔2016〕81号)要求自查有关信息录入和《告知单》张贴情况,以备查看。
三、督查时间
2017年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按要求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2、提前准备好被抽查学校相关账册、会计凭证、工作台账及软件资料。
3、督查组成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
五、督查组人员安排
组 长:刘国平 市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张春霞 市教体局副局长
章爱玲 市教体局副调研员、计财科科长
成 员:陈海珊 李霞 严传宝 胡作东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