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内容简单地说,就是“1、2、1”四个方面;具体来说就是1个门槛、2个重要方面、1个重要参考。具体内容、具体指标、达标标准如下:
一、1个门槛
具体内容:县域内义务教育所有公办学校(不含教学点)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
具体指标: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不含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省级评估主要指标共10项,分别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生均图书册数、生机比、接入互联网宽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应用率(原为“教学软件资源配备量”)、实验室配备、教师学历合格率、多媒体教室、课程方案实施情况。10项指标有8项及以上达到省级评估标准,该校视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学校。100%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教学点)达标,方可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10项指标基本标准如下: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审核基本标准
备 注:
1.生均运动场地:根据皖教秘基〔2014〕82号,学校要有单独的跑道,不能以道路代替跑道。在达到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的基础上,还要确保至少有一个直道,小学不短于60米,初中不短于100米,跑道不要求是塑胶跑道。至少要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2.教学用计算机包括电脑教室、教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和“班班通”教室里面的计算机。
3.学校如无专门的多媒体教室,如配齐“班班通”,可视为拥有一个多媒体教室。
4.电子图书不计入图书册数。新增图书每年不少于1%。
5.实验室体现在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是实验室的面积。小学科学实验室每个不少于76平方米、理化生实验室每个不少于90平方米。
6.学校一般有“八室”,即,实验室、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包括藏书室、阅览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仪器及器材储存室。
二、2个重要方面
2个重要方面分别为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即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略)。
三、1个重要参考
1个重要参考是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方式采取问卷形式;问卷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问卷调查由省级督导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结果公众满意度须达到85%以上。
四、县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未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
近三年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指标有两年不达标。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未达到90%及以上。
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条件差问题突出。
教育系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公众满意度低于85%。
同时与当地小升初工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