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泾县第二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修订稿)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文章录入:教科室 责任编辑:教科室
泾县第二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修订稿)
一、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安徽省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二、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工作,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三、建立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四、组织或配合学校有关处室开展与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有关的各类活动。
五、开展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的报名、组织及办证工作,并接受相关咨询和监督。
六、完成上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学校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
2018年8月